关于温州市现代集团所属单位温州影业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北路180号办公室后店铺、飞霞北路174号东侧场地101非居住用房6宗租赁权房产经市评估机构评估,按相关程序审批,并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进行公开招租,在2024年10月25日完成出租确认,现将招租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租赁资产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用途、租期 | 建筑面积(㎡) | 承租单位 | 挂牌价 (元/年) | 成交价 (元/年) |
1 | 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北路180号办公室后店铺及飞霞北路174号东侧场地101整体三年租赁权 | 197.9 | 未成交 | 53728 | 未成交 |
2 | 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北路180号地块 内11号仓三年租赁权 | 640.8 | 陈喆璁 | 276826 | 330125 |
3 | 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北路180地块内180-4场地二年租赁权 | 16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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