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鑫国大厦部分场地协议租赁结果公告
根据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鑫国大厦部分场地协议租赁事宜的批复》(福州城投〔2024〕73号),现将租赁对象、面积、租金等租赁合同相关条款,通过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网站公示如下:
一、招租方式:协议租赁;
二、经营的行业或用途:办公(不得转租、转让、转借他人;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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