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Y25JX08015351 | |||||||
项目名称: | 万安县园区管委会老办公楼(安嘉宾馆)7年租赁权网络竞价项目 | |||||||
标的名称: | 万安县园区管委会老办公楼(安嘉宾馆)7年租赁权网络竞价项目,挂牌价1,579,628.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资产状况: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1月17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2月05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不延期 | |||||||
项目简介: | 万安县园区管委会老办公楼(安嘉宾馆)位于开发区一区万安中大道与云洲大道交叉口西南200米(五丰镇农商银行旁边),产权人为万安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号:万安县房权证五丰镇字第ZF0769号,建筑面积:2110.56㎡,占地面积:1031.89㎡ ,土地使用权期限:2051年12月8日 ,具体以房屋现状进行交付。万安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万安县园区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挂网招租。万安县园区管委会老办公楼(安嘉宾馆)租赁期7年(含3个月装修免租期),首3个月为免租期。月租金评估底价为23216.16元/月。公开拍租挂牌价为7年总租金(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剩余租金为一年一付,在上一年度租赁期满前5个工作日支付),租赁期满后承租方享有同等租赁价格下的优先竞买权。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标的名称:万安县园区管委会老办公楼(安嘉宾馆) 建筑面积(㎡):2110.56 月租金评估底价(元?月):23216.16 总租金起拍价(元)1579628 竞买保证金(元):150000装修免租期(月):3个月;竞买时间:2025年2月6日上午10时00分开始 | |||||||
重要信息披露: | 1.竞买前注意事项 (1)本次竞拍标的以资产现状竞拍,有意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竞拍标的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拍租公告之全部内容,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 有意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标的资产质量、状况、结构、面积、交付时间等方面的瑕疵为由,悔标、退标、拒付价款;同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现状标的外的其它要求,如因受让人自身经营需要需对资产配套设施进行完善的,经出租方同意后,由受让人自行实施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因上述原因,受让人悔标、退标、拒付价款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方涉及违约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且补缴已享受的装修免租期租金。本次竞买标的不设保留价。 (2)本次竞拍标的未设有餐饮专用排油烟、油污管道及隔油池,餐饮服务业经营者需自行安装排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排油烟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环境造成污染,专用油烟管道及隔油池改造需要通过相关行业部门的验收且改造费用需租户自行承担,租期结束后对该部分改造费用不予补偿。 (3)承租方须自觉接受自然资源、住建、消防、市监、税务、卫生、公安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安全经营。 (4)租赁期间,承租方享有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日常管护、日常维修及承租方使用期间人为造成损坏由承租方负责,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房屋主体结构损坏则由出租方负责,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3.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2月6日上午10时00分。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详见标的详情和说明),竞价阶梯为10000元或其整数倍。 4.成交后,由竞得人缴纳交易服务费。 (1)成交后,按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和省委、省政府赣字〔2016〕22号文件规定向受让人收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0.22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在此基础上按成交金额的1.2375%收取竞价交易服务费。 (2)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3个工作日后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签署《产权交易凭证》。 (3)竞得人须在竞拍成交公示结束后7工作日内凭《产权交易凭证》与业主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并缴纳三个月租金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租赁期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剩余租金一年一付,在上一年度租赁期满前5个工作日支付。签订合同时须带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该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没收。 |
文章推荐:
[万安县]万安县园区管委会老办公楼(安嘉宾馆)7年租赁权网络竞价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