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

保标招标 > 场地租赁 > 招标信息 > 章村社区石羊路19号1幢厂房房屋使用权租赁(1700平方米)

章村社区石羊路19号1幢厂房房屋使用权租赁(1700平方米)

· 2024-12-11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东山街道 村(社区) 章村社区
组别--登记日期2024-12-04
是否续租
资产类型厂房
交易面积1700.00平方米
项目描述东山章村社区石羊路19号1幢厂房房屋使用权租赁(1700平方米)
项目位置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章村社区
项目四至东至:内部道路 南至:万泉路 西至:内部道路 北至:中南交通
附属设施--
补充说明1.用途:承租人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及扰民等社区不认可的业态;2.投标人需为章村社区辖区内注册且正常纳税、合法经营的单位,且纳税额不低于100万元/年;3.投标人在明知投标底价的情况下,仍以低于底价的价格投标,视为恶意竞标,恶意竞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上述恶意竞标者,不得再次参加章村社区其他所有的投标项目。5.标的租赁期限3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场地,承租人应如期归还,并不得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改造等提出任何主张赔偿事宜。若出租人继续对外出租,原承租人参加竞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6.目前该房屋内部装修属承租人自行投入,投标人应在竞标前自行到现场勘验,了解现状,凡参加公开竞标的主体均视为认可该场地的所有现状,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7.承租人不得改变场地现状,不得出借、转租、部分转租、与他人合作、联营等。8.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向出租人缴纳中标价格的5%作为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该保证金转为租金,如无故不签,出租人无需退还该保证金。
项目审查表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江宁区东山街道章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使用权人江宁区东山街道章村社区股份经济

尊贵的用户您好,以上正文后半部分为隐藏内容,完整详情请咨询客服:18995537323(同微信)

更多商机详见官网:https://www.gov-bid.com/ <-------点击跳转至官网

文章推荐:

招标采购金华市北山路中心医院罗店院区房屋及场地五年租赁权

章村社区石羊路19号1幢厂房房屋使用权租赁(1700平方米)

东环街金晖街商业楼3号楼101、201号铺招租公告[招租中]

珠海正菱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华平路96号拱幼综合楼b12铺物业租赁;珠海正菱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夏湾新村平房物业租赁;珠海正菱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港昌路252号婆石工业大厦附楼平房109-110号商铺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