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 | 蒋王街道 | 村(社区) | 四联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0-10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14.5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该土地坐落于蒋王街道四联村戴庄组,交易面积14.5亩,现整体招租。交易期限3年,交易底价为860元/年/亩(含土地管理费用10元/年/亩),竞价保证金收取1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1000元。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承租土地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3、意向承租人需与流出方取得联系并实地查看场地后方可报名。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闲置、荒芜土地,禁止在土地上建设与农业无关的事项,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5、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若逾期不缴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额的10%计算,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且流出方有权终止协议。6、由财政部门征收的水力资源费、电房电费以实用量为准计算均由意向种植户负担。7、在转租期内,流出方向意向种植户提供(电房、水泵、农机具)等,但意向种植户需负责维修,损坏照价赔偿,归还时需确认完好无损,否则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流出方原有埂边不允许再种植,否则造成损失不予赔偿。8、意向种植户应做好部分未租赁农户农田代上水工作,上水费用自行与未租赁农户协商解决。9、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七日内无条件交还土地,流出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10、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