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401273 | 项目名称 | 云智科园、尚智科园、金港大厦停车场负二层空间招租 |
起始日期 | 2024年05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6月07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1、云智科园停车场负二楼:深圳市光明区兴新路木墩新村北侧约100米 2、金港商务大厦停车场负二楼:宝安区辅三路与辅七路交叉口东南侧地面停车场(入口:辅七路) 3、尚智科园停车场负二楼: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尾社区光明大道380号 |
面积/数量 | 1、云智科园停车场负二楼:5775.00平方米 2、金港商务大厦停车场负二楼:6887.500平方米 3、尚智科园停车场负二楼:3975.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1、云智科园停车场负二楼:有权属说明 2、金港商务大厦停车场负二楼:其它权属证明 3、尚智科园停车场负二楼: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办公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云智科园停车场负二楼:5.2元/平方米/月; 2、金港商务大厦停车场负二楼:10.4元/平方米/月; 3、尚智科园停车场负二楼:6.8元/平方米/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配套(车辆停放) |
履约条件 | 1.出租方仅提供场地,不负责看管停放的车辆。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场地范围内的车辆管理,自行承担安全责任,保管责任,若车辆发生遗失、损坏、安全事故等一切风险及纠纷,均由承租方负责。 2.承租方需遵守出租方规章制度管理,规范有序操作,在项目内文明行驶、车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车辆摆放整齐有序,不堵塞消防、机房设备等,我方并收取5000元行为规范保证金,若场地使用方未遵循我方相关管理制度,我方有权扣除相关保证金。 3.承租方需须购买公众责任险与设施设备险,若因场地使用方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场地损坏、交通事故、设施设备损坏、消防安全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4.场地使用期间,若出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造成车辆损失的,与出租方无关。 5.场地按现状交付,现场不可围合加建,不可破坏场地原有设施。 6.若各项目后续停车位紧张,出租方可提前30日通知承租方收回部分车位,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 7.场地使用期间,场地范围内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不得违法经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违禁物品。 8.场地使用过程中涉及噪声、废气、废水等排放的,须保证其噪声、废气、废水等排放不超过国家相关标准。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由承租方解决,相关费用或赔偿由承租方承担。 9. 若承租方存在以下行为,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车辆依法暂扣、搬离、司法拍卖等措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车辆未在规定区域停放,擅自占用非租赁区域,且经沟通后拒不挪车的。 (2).场地使用协议期满或解除后,承租方仍然占用场地,且经沟通后拒不退还场地的。 10. 若场地使用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承租方必须在协议终止后的7日内将场地恢复原状,并交还给出租方。 11.承租方不得改变场地使用用途,不得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协议权利义务给其他单位,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解除协议(租赁合同)。 | ||
其他补充说明 | 如意向承租方申请免租期,需在报名时同步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收到申请后,由出租方视情况给予免租期,逾期未提交申请则视作放弃免租期申请。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上限不超过30天。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www.creditchina.gov.cn),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打印件,加盖公章。 3.意向承租方在国内副省级及以上城市具有同类项目案例不少于3个,且每个项目车辆停放数量不少于200个的相关经验。(需提交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打印件(www.creditchina.gov.cn);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经营者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或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相关材料; 8.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07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386,070元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06月07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联系人 | 杨小姐;孙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26409104;0755-83690935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特区建发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场地没有房地产证,出租方拥有本物业权属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场地按现状交付,现场不可围合加建,不可破坏场地原有设施。 3.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于7日内将场地恢复原状交还出租方。 4.本项目用途仅限用于车辆停放,场地停车场运营权归出租方所有。 5.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6.承租方承租方须在深圳联交所确定最终承租方并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7.租金支付方式:按月度支付,每月起始5日之内缴纳当月租金(如遇假期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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